一、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融资困境
1、企业贷款难和银行放款难并存
首先,企业贷款难。第一,抵押难。中小企业可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低。目前抵押贷款的抵押率,土地、房地产一般为70%,机器设备为50%,动产为25%~30%,专用设备为10%。第二,担保难。主要表现为中小企业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效益好的企业既不愿意给别人作担保,也不愿意请人为自己作担保,免得给自己添麻烦。其次,银行放款难。根据2008年广东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对345家中小企业的调查中可知,当企业出现资金困难时,超过70%的企业选择通过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
2、缺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
从总体上说,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力度在逐渐增大,但与近年来不断发展壮大的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20世纪90年代我国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比例一直是在10%左右徘徊,年均增幅略有增长,而从国有银行贷款比例则更为低下,还不到10%,中小企业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就一直处于非常低的水平。
3、融资渠道单一和窄小
我国直接融资渠道窄。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以及公司债券发行的准入障碍,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虽然深圳中小企业板已经建立,但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仍是少数。
二、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剖析
1、金融机构方面存在的原因剖析
(1)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放贷成本较高。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放贷所涉及的经营成本大大高于大型企业。由于金融机构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等大致相同,而每户中小企业平均获得的贷款规模大大低于大企业,因而中小企业每笔贷款的经营成本对金融机构来说相对较高。据不完全调查,大额贷款的运作费用为贷款总额的03%~05%,而向中小企业的贷款金额较少,运作费用却高达2.6%~27%[3]。贷款管理的成本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
(2)金融机构“亲大远小”倾向突出。金融机构为了降低信贷风险,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来降低坏账的发生率。如授信规模的规定就限制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融资。国有银行的授信,一般是对较大企业,大企业的各项信用指标是中小企业无法相比的,这种状况客观上对中小企业形成了信用标准歧视。由于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放贷获得的收益相对较低,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高,使其收益与放贷所承担的风险不相称,导致“亲大远小”倾向突出。
(3)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目前,在我国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中,缺乏民间融资机构。中国资本市场发育迟缓且十分不规范,因此,居民手中的货币只能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现增值,而专门的民间融资机构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发展民间融资机构,可以有效地引导居民资金流向效益高的投资领域,从而实现资金的最佳配置和运用,如果民间融资机构能够发展并逐步壮大,就会有效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2、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剖析
中小企业除由于自身规模小,资产数量有限,提供贷款的抵押和获得担保的难度大外,其自身的认知和内部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各类金融机构对其融资。
(1)中小企业在融资问题上存在认知偏差,导致其信用问题直接影响外部融资。一些中小企业对其承担风险能力的认知上存在偏差。一些企业主偏向于过度追求发展速度,盲目追求规模扩张,经营不够稳健;在过度追求暴富的浮躁心理等非理性思维支配下,往往风险意识不足,易产生盲目乐观情绪。同时,在财务管理方面,一些中小企业普遍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在资金运用、债务管理方面没有系统化的知识和风险意识,导致企业承担债务过多,超出自身的承受能力。
(2)企业高比例停业或倒闭使金融机构放贷风险加大。中小企业的不稳定性及高歇业率或倒闭率,以及中小企业在市场变动和经济波动中表现出的脆弱性,都是金融机构惜贷的主要原因。据有关权威部门统计,近30%的中小企业在两年之内就退出市场,近60%的中小企业在4~5年内消失[4]。如此高的倒闭率和歇业率,使得金融机构放贷时慎之又慎,加之放贷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较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惜贷自是在情理之中。
(3)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完善,造成信息不对称,报表披露不真实。银行惜贷是为了逃避风险,而风险的根源就是信息不对称。在交易之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问题是会导致逆向选择。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指的是:贷款者和借款者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即有关借款者的信誉、担保条件、项目的风险与收益等,借款者比贷款者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优势。由于逆向选择使得贷款可能招致信贷风险,贷款者可能决定不发放任何贷款,即便市场上有信贷风险很小的选择。
3、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体系不够合理,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只有完备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体系以及高质量的服务水平,才能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条件。但是,现有的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发挥的作用却十分有限,有的为了自身利益,还提供虚假信息。这就使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诚信度问题、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沟通问题、透明度问题等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1、银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的对策
作为货币信用的银行可以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金融企业灵活的融资手段和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因此,要大力改善银行对中小企业整体的金融服务质量,尤其是要积极进行金融产品的学习、引进和创新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如开发适用于资金周转较快中小企业的以应收账款为保证的金融产品创新,特别是票据融资业务。此外,**资产融资也很值得借鉴。鉴于民营企业融资结构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不同地区在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的制度安排和环境建设上应当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经济发达地区需要加快发展股票融资、企业债券、企业融资券和银团贷款等规模化融资方式,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融资租赁,运用金融杠杆促进民营企业扩大投资规模、提高产业层次[5]。欠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则需要加大信用环境整治力度,扭转信贷资金外流局面,同时针对小型民营企业信息封闭的特点,通过疏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来弥补正规融资缺口。
2、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首先,逐步规范、完善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的主要着力点。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作用,实践中可以重点考虑两种模式――一种是政策性担保机构通过股权的多元化来拓展资金来源,即在政府财政出资占多数比例的前提下,吸引一些中小企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入股来扩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另一种是创建企业互助担保协会,即由政府注入一定资金作为协会担保基金,会员企业将有效净资产作为有效担保基金,同时会员按净资产的一定比例交纳担保基金。其次,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两级信用担保体系。由省级和国家级的担保机构作为基层市、县级贷款担保机构的再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基层贷款进行再担保,以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3、规范非正规金融
合伙投资、互助基金、民间(商业)信用等各种非正规金融是解决中国现有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了启动民间投资,推动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应该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和保护民间资本介入融资市场。加大开放力度,取消一些领域对民间资本进入的限制,在放宽投资领域方面应当坚持“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开启民间资金的多种投资“渠道”,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国债、开放基础设施鼓励民资进入这些相关领域。